- 签证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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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符合下列1以及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,才可申请此签证!
1、初次访日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旅游。
2、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企业中任职的人员(包含IT技术员(注1)):
(1)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任职人员。
(2)上市企业(包含在第三国・地区上市的企业)的任职人员。
(3)各驻华使领馆馆管辖区内中国日资企业商工会(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)的会员企业、且有日本国内的经营基础或国内联系方式的日资企业(包含驻在员事务所)。
(4)由日本、中国以及第三国・地区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,子公司,分公司等。
(5)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的任职人员。
(6)在过去三年持日本商务签证访问过日本,且因短期目的多次访问过除日本以外其他G7成员国(G7成员国:美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日本、意大利、法国、德国)的在职人员;或者在过去三年持日本商务签证访问日本3次以上的在职人员(注2)
(注1) IT技术员是指,拥有利用电子计算机有效处理情报技术能力的人员,是电子计算机,网络服务器,软件技术,系统开发、维护、运行等情报处理方面的专家。
(注2) 护照上要贴有G7成员国颁发的签证(申根签证必须为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所颁发的)以及多次入境该国的记录。
二、申请人须在山东省内居住,如户口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在山东,则须提供在山东省内已住满3个月的暂住证、居住证原件。